| 鉴定工作一般应按哪些步骤进行?进行身体检查时应当如何处理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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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安徽律师 文章来源:安徽合肥律师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8-23 20:58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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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鉴定检验与鉴定 鉴定工作一般应按哪些步骤进行? 答:鉴定工作一般应按下列步骤进行: (一)审查鉴定委托书; (二)查验送检材料、客体,审查相关技术资料; (三)根据技术规范制定鉴定方案; (四)对鉴定活动进行详细记录; (五)出具鉴定文书。
对存在损耗检材的鉴定应当如何处理? 答:对存在损耗检材的鉴定,应当向委托人说明。必要时,应由委托人出具检材处理授权书。 检验取样和鉴定取样时,应当通知委托人、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到场。
进行身体检查时应当如何处理? 答:进行身体检查时,受检人、鉴定人互为异性的,应当增派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在场。
对疑难或者涉及多学科的鉴定应当如何处理? 答:对疑难或者涉及多学科的鉴定,出具鉴定结论前,可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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